a. 概念上,我们要作仔细的区分。“软弱犯罪的人不一定是未重生得救的人”和“软弱犯罪的人一定不是未重生得救的人”,这两句话只有略微的字面差异,但意义相差相当大。前一句话当然是正确的,我们上面已经说过,但这并不意味着,所有表现为属血气而非属圣灵的人,都可以因此而悠然自得!你凭着什么可以肯定你是在“属圣灵的软弱基督徒”当中,而不是“属血气的未归正者”里呢?对于这件事情,本身就需要认真地确认,而组长对此同样负有帮助的责任。
b. 同样会犯罪甚至陷在罪中,但重生之人和未重生之人会在反应上有相当大的区别。未重生的人,当自己犯罪时,会不那么在意,可能他会多少对罪,特别是罪带来的恶果有不安,但因为他整个的灵没有被更新,因此这种不安是短暂的、轻忽的,他对自己罪的看法,并不是那么邪恶的——他不认为自己坏到无可救药的地步,也不认为有必要为了离弃他眼中的“小罪”而付上他认为“太过极端”的努力;而且一旦知道“因信称义”时,更是倾向于轻看罪恶。
c. 定意不顺服神的人,即使在神那里,是已经重生的人,仍然不能得到得救的确据,这也是出于神的安排,为了要让他的儿女有谦卑的心。如果他们在某些时候定意悖逆,抵挡神,与不信的人所行的一样,神就收去他们的平安、喜乐、确据,而使他们落在黑暗的光景中,为的是激发他们的心,不再安于黑暗,而重新归回顺服和平安的道路上来。